时间:2021-9-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近日,在莱阳市城厢街道会议室内,莱阳市纪委监委内部巡察组人员对城厢街道纪工委书记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三转”是否到位等情况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询问。

对“自家人”不护短、不遮丑,坚决从严要求,一直是莱阳市纪委监委强化自我监督、打造过硬队伍的鲜明态度。今年,为进一步掌握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莱阳市纪委监委安排5个巡察组先后对全市18个镇街、23个市直部门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集中开展内部巡察,刀刃向内,加强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架起碰不得的“高压线”。

为确保内部巡察实效,莱阳市纪委监委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对被巡察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分析、研判。巡察组先向市纪委监委常委、委员和相关部室了解被巡察同志情况,重点征求了被巡察同志所联系的常委、委员意见,以及相关部室对被巡察同志的评价和意见;到被巡察单位后,着眼盯细节、查短板、找漏洞,通过与被巡察同志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被巡察同志办理案件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走访以及相关制度资料的查询等方式,切实了解被巡察同志的工作现实表现情况。此次巡察先后进行个别谈话人次,查阅有关资料卷,共发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业务水平不高、“三转”不到位等4大类36个问题。“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反馈的意见,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整改落实。”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当即表态。“内部巡察结束问题反馈时,我们采用‘面上集中反馈和个别单独反馈’的方式,一方面把共性问题反馈给各被巡察单位,个性问题通过信件寄送形式反馈给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莱阳市纪委监委要求被巡察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报告整改方案和工作措施,在1个月内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不履行整改责任或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问责,同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针对巡察发现的带有普遍性问题,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鉴,着力构建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新常态,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纪律部队。

来源: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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