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规定,年莱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年5月2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相近专业。除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年8月底前取得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取得的,经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年5月27日(含)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 招聘岗位为教育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年5月28日9:00-5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年5月28日12:00-5月31日11:00; 缴费时间:年5月28日12:00-6月1日16:00; 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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