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由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以被告人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芝罘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芝罘区检察院办理的首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 经审查查明:年6月至年9月间,被告人王某伙同被告人修某某以烟台赫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瑞泰果蔬农民合作社的名义,以高息揽存、公开宣传为手段,以设计销售理财产品、发展农民入股为载体,在未取得金融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莱阳市、栖霞市设立分公司,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余元,后以烟台赫艺泰富普惠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外放贷。造成经济损失余万元。 其中被告人王某参与全部犯罪,被告人修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余万元,造成实际经济损失余万元,涉案人数余人。年至年间,被告人王某为催收贷款先后纠集公司员工修某某、刘某某、臧某某、刘某、孙某等多次对贷款人进行暴力讨债,并在追债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以被告人王某为首要分子,刘某某、修某某、臧某某为骨干成员,以及刘某、孙某等共同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被告人修某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3年的有期徒刑。 非吸坑的都是血汗钱, 理财莫贪财,投资需谨慎 同意请点亮右下“在看” 来源: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鲍永梅 近期热点: 19个项目签约幸福新城,总投资亿! 往山东贩卖多名婴儿,这娘俩被判死刑!大快人心! 烟台这些小区多年没办出房产证,看看部门如何答复—— 这场雨局地旱情缓解,大中水库还是喊渴!6月降水将少1-2成 烟台日报头版连发4篇大评论,就8个字—— 烟台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留回复!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志刚接受审查调查 莱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宏伟接受审查调查 烟台大樱桃坐上复兴号,总共分几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