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路段限速值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G、S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最大限度的压减车速,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公路部门对G、S路段大修后的道路设计速度标准,交警部门将对G部分路段及S路段限速值进行重新调整,现公告如下: 1、G(莱海交界处至清水河大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2、S(莱栖交界处至S与文昌路交叉路口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交警部门已在相关路段增设了限速牌和相关提示牌,并将利用G北高卡口、G后南线卡口、G凤凰山卡口、S榆科顶卡口、S沐浴店卡口、S河洛朱江卡口等测速设备,加大对车辆超速、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特此公告 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