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无证电气焊割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烟台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严防因电气焊割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电气焊割动火作业执法检查力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气焊割作业是指运用焊接或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作业。 二、全市所有企业、安装工程门店、维修店铺、管材加工点、汽车修理部、制冷设备安装维修部、各劳务公司、零工招揽点等涉及电气焊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无证上岗作业。 三、如需申办电气焊割特种作业操作证,可到市应急管理局三楼工商贸科进行报名,具体事宜可进行电话咨询(-)。 四、对无证作业或安排雇佣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割作业的单位、个人,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离不开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市政府设立无证电气焊割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对发现的无证电气焊割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莱阳市人民政府 年4月20日 来源:莱阳市政府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