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莱阳市公安局决定,自年3月5日至6月5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法停车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这次违法停车集中整治范围包括旌旗路、昌山路、五龙路、富水路、蚬河路、龙门路、马山路等莱阳主城区道路,以及车站、医院、学校、商场、农贸市场周边道路。 二、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任何机动车在除停车场、停车泊位以外的地方停放。 三、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公安交警部门对长期占用道路的无牌照车、报废车辆等,将予以强制拖离、集中清理。 五、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将停车泊位挪作他用。 六、凡违反本《通告》违法停车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路面巡查、相机拍摄、高清视频监控抓拍等不同方式,进行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对违法车辆强制拖移。 七、公安部门将密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本着“方便群众、保障畅通”的原则,对城区道路进行科学规划,最大限度地增设路面停车泊位,方便群众停车。 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通告。 年3月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