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6-2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莱阳市气象局4月25日11时

继续发布:

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警

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预计今天白天到夜间,我市北风转西南风,海面6-7级阵风8级,陆地5-6级阵风7级,相对湿度小于30%,最高气温19℃左右。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五级,极度危险,极易燃烧。请注意防风防火。

天气预报:

今天下午到明天白天,晴转阴;北风转西南风,沿海及内陆5-6级阵风7级转3-4级;最高气温16℃,最低气温3℃,有霜冻。

明天夜间到后天白天:晴间多云;南风短时北风,海面5-6级,沿海及内陆3-4级;6~23℃。

27日夜间到28日白天:晴到少云;南到西南风,海面5-6级转6-7级,沿海及内陆3-4级转5-6级;7~27℃。

森林火险气象等级:

五级(极度危险,极易燃烧)

森林防火,警钟长鸣。

近期,龙口、蓬莱、栖霞三地发生山火

经各方奋力扑救,已经扑灭。

龙口市石良镇山火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相关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栖霞市臧家庄镇山火系乱扔烟头所致,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蓬莱市北沟镇山火系农用电线短路打火所致。

反思起火原因,汲取深刻教训,三起山火暴露出部分县市区在野外用火管控、火灾隐患排查、防火责任落实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漏洞,同时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要快侦快破,并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森林防火,岂能儿戏,等待火灾事故肇事者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案例一

4月20号,龙口市石良镇上刘家村发生森林火灾,经过全力扑救,山火已被扑灭。山火发生后,龙口市公安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相关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该市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今年以来,累计查处违规用火行为54起,2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4月21日13时20分许,蓬莱市北沟镇上寺夼村发生山林火情。接报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力量紧急赶赴火场救火。火灾现场有东、西两处火点,有多名森林消防队员、武警官兵和干部群众参与扑救,省市投入3架直升机进行洒水灭火。经过奋力扑救,西火点明火于21日22时30分基本扑灭,东火点明火于22日7时10分基本扑灭,本次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

初步调查,起火原因是受大风影响北沟镇上寺夼村农用电线短路打火所致。市委、市政府于21日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案例三

4月21日下午,栖霞市臧家庄镇发生山火。接到报警后,栖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参与山火扑救工作,经奋力扑救,当天下午成功将山火扑灭。同时,栖霞市公安局从全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现场勘查、起火原因调查、案件侦破等工作。通过调查访问和现场勘查,结合当时风向风力等综合因素,确定起火点位于臧家庄镇罗家村北一水塘西处。民警立即以现场为中心,对周边果园农户及该时段过往行人、车辆,逐一进行调查排查。

经过两天两夜的连续侦查及分析研判,发现一轻型货车在起火前途经现场,民警立即对车辆驾乘人员逐一进行调查,并结合现场勘查证据,发现乘车人员李某有重大嫌疑。经审查,21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搭乘货车途经罗家村北水塘处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入路边草丛,引发山火。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

当前,我市大风天气多,风干物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位居五级最高级,处于极易燃烧状态,加之旅游踏青、农事生产进入高峰,火源管控难度急剧增大,部分县市区已接连发生多起火情,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每一位公民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增强防火意识,积极向身边人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杜绝森林火灾在身边发生,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一个烟头,烧来三年零三个月牢狱之灾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个人的一时疏忽,不仅会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还会给自己引来牢狱之灾。

年4月8日下午2点左右,栖霞市苏家店镇蒲夼村韩某在本村名为“蜂皮沟”的山岚处浇水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至地上引起山林着火,火灾过火公益林地面积达86.21公顷,烧毁林木价值.4万元。过火林地权属为栖霞市苏家店镇蒲夼村村民委员会所有。年4月9日因涉嫌失火罪被栖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年4月23日因涉嫌失火罪经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栖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年9月2日,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栖霞市苏家店镇蒲夼村南山林场地火烧迹地生态恢复规划》,造林投资包括苗木费、栽植费、浇水费,.85亩需栽植黑松株,每株3元,共需投资元,栖霞市人民检察院遂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韩某对被毁坏的林地.85亩采取补种等措施恢复原状,否则应承担相关修复费用。

栖霞市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86.21公顷,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失火罪。因韩某的失火行为还破坏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鉴于韩某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缺乏投案的主动性,不构成自首。

最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及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栖霞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韩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4月9日起至年7月8日止。)

二、被告人韩某于判决生效后五年内对被毁坏的林地.85亩采取补种等措施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应按照《栖霞市苏家店镇蒲夼村村南山林场山火烧迹地生态恢复规划》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更多新闻

人,烟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莱阳有这些岗位……

莱阳路口监控曝光!这些人不系安全带被拍了!有你认识的吗

最新!名单来了!莱阳今年将改造这13个老旧小区!

莱阳2个村上榜!名单公布!

中共莱阳市委机关报

本土权威媒体服务尚德梨乡

新闻

来源/烟台发布、莱阳市政府网编辑/褚丹阳审核/王东杰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