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莱阳市矿产资源领域综合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 《莱阳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综合整治行动的公告》 根据《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阳市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莱政发〔〕12号)要求,市政府将组织自然资源、环保、公安、交通、水务等九部门组成环保扬尘、民用爆破物品和道路运输、矿区生产秩序、砂资源开采等专项整治组,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产资源领域综合整治行动。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党政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集中综合整治的原则,立足长效、标本兼治、突出治乱,严厉打击、全面遏制矿产资源非法开采加工、破坏环境的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审批等手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及相关证件有效期满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在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储存等环节破坏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在民用爆破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规爆破作业查处力度。 4.严厉打击在矿产资源运输过程中的超限、超载、损坏道路设施、无覆盖扬尘、沿路抛洒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严厉打击以地质灾害治理、荒山荒坡治理、土地复垦、道路建设、构筑塘坝、河道清淤等各种工程名义变相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6.严厉打击持证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开采以及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 7.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或借清淤名义盗采砂资源的行为。 8.严肃查处在矿产资源监管工作中的政策梗阻、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纪律松弛、故意刁难、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三、有奖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市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举报。 1.矿区生产秩序问题举报方式:举报-;举报邮箱:lygtd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