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城南村一工地样板房起火

救援及时,无人员伤亡

3月1日下午5时左右,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称“城南村一工地民工宿舍着火了。”记者赶到现场后,大火基本已被扑灭,在消防队员的仔细排查下,不断有余火被扑灭,维持现场秩序的警察告诉记者,由于救援及时,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3月1日下午5时30分,记者赶到现场时,大火基本已被扑灭,一辆消防车正在缓缓驶离现场,在远处有不少市民正捂着鼻子围观,着火地点只有一条狭窄的小路,附近的居民楼墙也被熏黑,隔着很远就能闻到焦糊味,现场遗留了不少消防员灭火时产生的积水,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被烧的是一排供民工居住的彩钢瓦双层板房,记者粗略的估算,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板房被烧毁,剩下没被烧毁的部分钢板面也被熏的焦黑。

在工地值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住样板房的民工都还没来上班,所以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被烧毁的都是民工遗留下来的衣物、棉被等用品。据现场的民警介绍,样板房其中一段发生火灾,借着风势,向南蔓延,幸好不是北风,要不损失的还会更大。

记者采访消防中队得知,昨日下午5时01分接到市民的报警电话,不到10分钟,一辆水罐消防车和一辆高喷消防车赶到现场,经过12名消防队员1个多小时的努力,于下午6时左右将明火、暗火全部扑灭,现场并没有人员伤亡,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当中。

单身汉“专业”盗摩托

今年2月份作案终被抓获

现年30多岁的黑龙江籍单身男子孙某,长期在青岛租房居住,因没正当职业,自年4月先后流窜至我市城区盗窃摩托车7起。自认为手段高明不会被发现,没想到第一次盗窃得手,其盗窃行为早已被街面的监控拍下,被警方列为网上视频查缉的重点,今年2月22日,孙某再次作案时被抓获。

2月22日14时许,鹤山路派出所接辖区盖先生报警,称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停在富水南路的一家水暖店门前被盗。接警后,鹤山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向盖先生了解事发经过,并在案发现场附近进行走访调查和现场勘查,及时调取案发现场及附近的监控录像,民警通过天网卡口发现该嫌疑人,驾驶被盗车辆从我市郊区四真庄桥经过,并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时上传到网上。

根据此情况,民警对视频中嫌疑人体貌体征及个人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分析,并通过视频查缉比对,最终确定该嫌疑人在莱阳城区作案多起,已被列为视频查缉的对象。据了解,盖先生的三轮车上装有GPS定位系统,民警立即进行网上查询,并将该车进行定位,最终将该车辆定位至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岚上村附近。民警根据行车轨迹向莱西市岚上村出发,15时许,民警赶到岚上村,立即开始走访排查工作,最终在一居民房门口发现被盗车辆,并当场将嫌疑人孙某抓获,当场缴获部分作案工具及被盗车辆。

经审讯,盗窃嫌疑人孙某如实交代了其流窜至莱阳城区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精神侵害、同居暴力都算家暴了

我国首部反家暴法3月1日起实行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日上午,市妇联、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旌旗律师所律师在工人文化宫广场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街头学习宣传活动。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在对付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让家暴作为违法行为处理时,有法可依。

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反家暴法律宣传、妇女维权指导、法律问题咨询解答等服务,并发放《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宣传册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余份。“我认为应该多多举办这样的活动,不光增长了知识,还能够清楚的知道当自己受到伤害时,应该具体去哪一个部门寻求帮助。”市民张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希望通过本次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咨询,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增加市民反家暴意识和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市妇联办公室副主任蔡紫微接受采访时表示。

《反家暴法》明确了家暴范围,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暴法》还强调,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纳入其中。

记者从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近两年我市家暴案件很少,“我市现在倡导建设‘文明家庭’,涉及家暴的案件基本没有”。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遭遇家庭暴力时,还是要根据情况及时拨打求助。

记者针对《反家暴法》的相关内容采访了今政通律师事务所的姜祖伟律师,姜律师表示,举证是处理家暴问题的一大难点,不过《反家暴法》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其实这一条已经对证据标准进行了放宽。”但姜律师指出,《反家暴法》在具体的落实中,可能仍会面临一些挑战,包括来自传统的家庭和社会观念,比如“家丑不可外扬”,言不符实等问题,实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相关链接:《反家暴法》大亮点

专家指出,《反家暴法》有以下7大亮点。

亮点1: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暴。

亮点2 :同居关系也适用《反家暴法》。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暴法》规定执行。

亮点3 :监护人失职撤销其资格。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亮点4 :发现家暴不报案要担责。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若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亮点5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利器。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亮点6 :警方告诫书可作家暴证据。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根据警方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亮点7 :实行临时庇护制度。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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