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处理交通违法车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莱阳交警大队将对年8月1日前暂扣的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处理。请车主于公告发布日起三个月内,到莱阳交警大队接受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罚的,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特此公告。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6月22日 暂扣车辆名单 (长按识别图中的
|
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处理交通违法车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莱阳交警大队将对年8月1日前暂扣的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处理。请车主于公告发布日起三个月内,到莱阳交警大队接受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罚的,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处理。特此公告。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6月22日 暂扣车辆名单 (长按识别图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