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9-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莱阳市关于劝返滞留缅北

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人员的通告

近年来,我市少数人员受不法分子的蛊惑、利诱,怀着出门务工创业赚钱的美好憧憬,前往缅北进行非法务工。有的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主犯”,有的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的“帮凶”。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关于开展劝返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工作的要求,决定对莱阳籍中缅边境非法出境人员、非法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人员(以下统称“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于年3月31日之前回国,并在入境前7日内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或投案自首。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一意孤行,年3月31日通告期满后仍拒不回国或投案自首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和以下惩戒措施:

一、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超期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一律公开曝光,在城乡人员密集区域和公共场所张贴公布,并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持续播放发布。

二、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不主动入境投案自首的,一律依法冻结、查封、扣押、追缴其非法财物。

四、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涉及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组织偷越国(边)境犯罪财产性执行案件未到位的,呈报列入失信名单,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依法依规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

------分隔线----------------------------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